當前位置: 網站首頁 >> 信息公開 >> 規章制度 >> 正文

9728太阳集团首页本科學生轉換專業實施辦法

作者:黃行健         日期:2021年09月13日

9728太阳集团首页本科學生轉換專業實施辦法

第一條 為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和創造性,增大學生自主選擇機會,滿足學生個性發展需要,引導專業建設主動适應  經濟社會發展需要,規範轉換專業的工作程序,根據《桂林理工 大學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規定》,特制定本辦法。

第二條 學生轉換專業按照“公開、公平、公正、規範”的原則進行,所有相關教師、管理人員及學生都必須嚴格遵守規定程序和考核紀律。

第三條 各學院、各專業要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學生轉換專業,鼓勵學生自主、合理流動,除國家規定或本專業學習必需的限制性條件外,各學院、各專業不得為申請轉專業學生單獨設定其他限制性條件。休學創業或退役後複學的學生,因自身情況需要轉專業的,優先考慮。

第四條 大一、大二在籍在校本科學生可申請轉換專業一次,轉專業申請一經學校批準,不得再次申請轉回原專業或轉入其它專業。

第五條 藝術類的學生隻能在本大類内轉出或轉入,與高職院校聯合培養專業學生不得轉出,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學生不得轉入應用本科或普通本科專業,其他專業的學生可在全校專業範圍内申請轉換專業。

第六條 學生申請轉換專業的時間為第二學期、第四學期, 一般為 45月份。

第七條 各專業每年級拟轉入總人數由各學院綜合當年招生人數、教學條件等具體情況确定。

第八條 學生轉換專業按以下操作程序進行;

(一)學生本人向所在學院提出轉出申請;

(二)所在學院審核同意後,由學院統一将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申請材料轉給拟轉入學院;

(三)拟轉入專業所在學院審核,并對符合轉換專業條件的學生進行核;

(四)拟轉入專業所在學院确定拟接收轉入學生名單,報教務處審核;

(五教務處彙總審核經公示無異議後報學校審批發文。

第九條 各學院要成立轉專業工作機構,積極做好學生的引導工作,避免學生盲目選擇;并通過筆試或面試等方式對拟轉入學生進行考核,對确定拟轉入學生名單進行公示。

第十條 學生接到轉換專業批準通知後,須及時辦理轉換專業手續,并在下學期開學初進入轉入專業學習。

第十一條 學生轉入另一專業學習後,學号不變,其管理工作由轉入學院負責;并按轉入專業收費标準繳納學費。

第十二條 學生轉換專業後,須按照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修讀課程含實踐性教學環節,下同,如有以往學期未選修的課程,必須跟低年級補修,否則将導緻無法正常畢業;如轉入專  業不同年級教學計劃有修改,轉換專業後無法跟低年級補修課 程,學生須在轉入專業所在學院教學秘書處核查與應修讀課程性質相近、學分相同的課程,憑教學秘書出具的書面證明并經學院分管教學副院長簽字、學院蓋章後,到教務處教務管理科辦理個人教學計劃變更手續,按變更後的教學計劃修讀課程。

第十三條 學生在轉出專業已修讀并獲得學分的課程,按下列辦法認定:轉出專業與轉入專業教學計劃中代碼相同的課程, 均視為相同要求的課程,轉換專業後該課程無需再修讀,考核成績保留;名稱相同而代碼不同的課程,如轉出專業教學計劃要求高于轉入專業,由拟轉入專業所在學院向教務處申請課程替代, 按照學籍管理有關規定執行;如轉出專業教學計劃要求低于轉入專業,需補修該課程;其他已修讀并取得學分而轉入專業教學計劃中沒有設置的課程,計入學生成績單顯示為任選,但不計入學生畢業要求的通識選修課學分。

    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開始執行,由教務處負責解釋。原《9728太阳集团首页本科學生轉換專業實施辦法》(桂理工教〔201519 号)同時廢止。




版權所有:9728太阳集团首页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 Copyright©2021
地址:桂林市雁山區雁山街319号 郵編:541006
電話:0773-3698153(兼傳真) 郵箱:cise@glut.edu.cn
undefined